我院因迎接教学评估,任务繁重。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校内招聘教学评估管理人员(兼教学秘书管理人员)一名。
基本要求:
1、 具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能完成常用公文的写作,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45岁以下,男、女不限
凡符合上述应聘条件的校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专业不限,待遇面议。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美术学院办公室主任 吴 蓉
联系电话:65362274(办公室电话) 15902359782(手机)
美术学院
200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