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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招聘教学评估管理人员(兼教学秘书管理人员)启示
作者: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07-09-07 14:12:49 来源: 统计访问: 实时显示点击数:

我院因迎接教学评估,任务繁重。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校内招聘教学评估管理人员(兼教学秘书管理人员)一名。

基本要求:

1 具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能完成常用公文的写作,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45岁以下,男、女不限

凡符合上述应聘条件的校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专业不限,待遇面议。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美术学院办公室主任   蓉 
联系电话:65362274(办公室电话)  15902359782(手机)

 

                              

  美术学院

200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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