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两名科级干部,分别主持校纪委、监察处的信访及案件检查室和行政监察室工作(担任主任或副主任),欢迎广大年轻干部报名应选。
一、报名条件
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思想活跃、能力突出、文字功底深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党员干部。
二、选任办法
对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入围者,按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任用。
三、报名办法
应选者请到组织部网页下载《重庆师范大学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如实填写后于2008年4月1日前
交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