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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08-01-08 09:09:13 来源: 统计访问: 实时显示点击数:

          重师外发[2008]1

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立即将此信息传达到教职工中,凡在我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具有基本的申报资格。

2007年,我校共有10人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录取3人;7人申请西部特别项目,全部被录取。请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的工作实际,认真动员组织,将国家培养人才计划的资源用够用足,为学校的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有关2008年的选拔简章及相关项目信息,请申报人员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查询,并下载相关申报表格。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其他特别项目和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同时进行,申报者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也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其他特别项目先评审,未获通过的,可再参加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评审,请申报者特别注意。

请申报者填写申报材料的初表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咨询、初核后,再下载一份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所在单位,请所在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申报者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后,填写初步的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由所在单位直接交到国际处。我校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833日下午500以前,请申报人员务必在此之前提交所有的文件材料。

咨询电话:65362739 黄廷义、65363554  胡朗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 : 外事    公派留学    申请     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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