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正文

【第一线】学习教师职业准则,践行立德树人使命——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师德师风主题学习教育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何瑶   发布日期:2020-12-21   点击数: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及教育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落实高校教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2月17日下午,在汇贤楼学院106学术报告厅,马克思主义学院利用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开展了师德师风主题学习教育。此次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教育部关于《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文件通知精神。

学院党委书记刘军首先组织大家进行了教育部关于《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刘军书记对涉及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失范的三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学习。他强调,教育部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各地各校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中,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他同时提醒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在学习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时,刘军书记从充分认识《准则》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做好《准则》的宣传贯彻、强化监督指导和依法处置违规行为等三个方面内容,向全体老师传达了上级文件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强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学院将通过集中宣讲、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准则》全覆盖的宣传解读和学习教育,把《准则》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导师,推动和帮助研究生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在学习过程中,刘军书记还向全院教职工强调了学院政治理学习的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二是导学与研学相结合;三是学习与交流相结合。他希望老师们通过相关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结合自己的专业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多研究,多交流,多做理论阐释,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多产出理论研究成果。

学习会完后,陈洪院长强调:学院通过教师集中学习的机会,长期坚持意识形态领域、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工作要求“三必讲”,其中师德师风建设是学院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全院教师应在会后认真学习和消化集中学习的教育部《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内容。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做“有德有才”是正品的教师,应对得起这份职业,坚守教师职业底线和师德底线,要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争做“四有”好老师和新时代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编:401331 党政办电话:023-65362555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邮编:400047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邮编:400700
版权所有©重庆师范大学 渝ICP 备05001042号


  • 新浪微博

  • 官方微信

  •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