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君(1972-),男,汉族,山东沂水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课程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1996年6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系获教育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获教育学硕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西南大学教育学院获教育学博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在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在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从事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007年9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担任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2013年6月至今担任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现为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理论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教育学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委员会理事等社会学术兼职。2005年和2008年分别荣获重庆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10年和2017年分别荣获全国第二届、第六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重庆市第七期高校处级干部培训优秀学员荣誉称号,2014年荣获全国第四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管理者荣誉称号。
先后为本科生讲授《教育学》、《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评价与督导》等10余门课程;先后为研究生讲授《教育科研方法论》、《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基本理论专题研究》等5门课程,至今已培养毕业研究生70余人。在《课程.教材.教法》、《中国教育学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6篇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主持或主研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17项;出版著作2部、参编学术著作2部、参编教材3部。